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平安宁夏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依法治区进程,2021年1月,自治区妇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总工会及宁夏律师协会共同开展第三届宁夏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好案例征集活动。
全区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层层推荐,自治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推荐上报工会系统14个案例。历时8个月,经评委会评审,由吴忠市总工会和中卫市总工会办理的“‘一函两书’巧维权 职工权益得保障”“交通事故同属工伤 双重赔偿是否可取”两个案例入选宁夏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共10个);兴庆区总工会、永宁县总工会、灵武市总工会、固原市总工会、石嘴山市总工会办理的“刘某某与宁夏某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等5个案例入选宁夏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好案例(共30个)。这些案例的入选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社会影响力,对解决女职工维权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较好的指导借鉴意义,为引导广大女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了教科书作用。
下一步,自治区总工会将持续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坚持职工利益无小事理念,不断提升维权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推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排查化解、应急处置,立足本职,加强合作,在维护广大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司法实践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为平安宁夏建设、推动社会和谐贡献工会力量、彰显工会主张,让法律的光芒照亮每一名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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