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切实保障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决定自8月18日至10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维护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
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聚焦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问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排查化解突出矛盾,查处违法案件,纠正违法行为,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安全健康平等和谐的劳动环境,有效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专项执法行动对象和内容
对象: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女职工较多的纺织业、服装制造业、化工、箱包、制鞋业、商业服务业、金融保险业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高科技行业企业,近年来曾发生女职工权益维护问题的用人单位。
内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情况,重点检查女职工产假、哺乳假时间情况,孕期、哺乳期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情况,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情况;女职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用人单位女职工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制度规章制订情况;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女职工产假待遇情况;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情况;女职工组织建设、心理健康维护的情况;用人单位发布含有性别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的情况;其他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实施步骤
(1)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8月18日至9月15日)
各地要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执法检查、根治欠薪夏季专项执法行动等活动,加大对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宣传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女职工的依法维权意识。组织动员用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女职工权益行为要限时整改。
(2)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15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会同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工会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高科技等行业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要建立执法检查工作台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要快立快处,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严惩重处。
(3)联合执法检查阶段(9月20日至10月20日)
自治区将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各地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实地核查,同时对部分招用女职工较多的行业和用人单位进行抽查,对工作流于形式、失职失责、懒政怠政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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